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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住房公积金取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

潜山县住房公积金

潜山县,隶属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户籍总人口约为60万人,群山环绕,风景秀丽,潜山县在职职工若是想要在此购房或者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可避免的会与管理部打交道。

潜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是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下属单位,位于南岳路416号附近,咨询电话:0556-8934708,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提供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提取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

潜山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职工凭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书面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和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书面证明以及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的“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手续。

潜山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夫妻双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55万;个人办理潜山县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45万。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下,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使用年限10年—20年(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房屋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借款人携带贷款资料前往潜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前台受理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落实担保(抵押)程序,最后市管理中心通知受托银行放款。

以上就是关于潜山县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业务流程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至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者电话资询。

关键词: 潜山县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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